法規資訊
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重點整理
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為台灣社區自治管理的核心法規,明定管委會職責、住戶義務與管理服務人資格。
法規簡介
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由內政部主管,規範公寓大廈的自治管理機制,保障住戶居住品質與共同財產安全。
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
依條例規定,管理委員會應負責:
- 安全環境維護:維護公寓大廈及周圍安全與環境
- 設施點收保管:共用部分及附屬設施設備的點收與保管
- 財務管理:會計報告、結算報告的提出與公告
- 文件保管:規約、會議紀錄、使用執照、竣工圖說、管線圖說、財務報表等
- 公安申報: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的申報及改善執行
- 管理服務人監督:管理服務人的委任僱傭及監督
管理服務人資格
依法,管理維護公司應向直轄市、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辦理登記,具備合格資格者方可承接社區管理業務。